摘要:通过对"斧头帮"这一典型街角青年帮派涉黑犯罪的田野调查,发现当下街角青年的组织结构形式、资金获取渠道、冲突处理方式、活动空间类型都有涉黑犯罪趋势,而"再嵌入机制"是其涉黑犯罪的主要动因。涉黑犯罪极易导致街角青年成为成人涉黑势力的潜在力量,这提高了他们交叉犯罪的几率,增加对其帮扶和矫治的难度,从而影响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基于此,提出"打击与预防并举"治理模式,以减少和预防街角青年涉黑犯罪。
原文标题:街角青年涉黑犯罪研究——基于上海市K社区“斧头帮”的田野调查来源:《青年研究》年第3期作者:冯承才,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街角青年很容易从小错不断到违法犯罪,并极易演变为涉黑团伙(*立、龙玉梅,:-)。从现有数据看,一项关于上海市青少年涉黑的调查显示,在年到年上海名涉及有组织犯罪的被告人中,14-25周岁的青少年有38人,占所有行为人的比例为34%(涂龙科、林勇康,:18-23)。根据对重庆市年到年一审判决的39个涉黑案件的统计,在总共名涉黑人员中,14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为人,占涉黑总人数的39%(罗嘉亮,:40-42)。吉林省年至年一审判决的37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有8.11%的犯罪组织有未成年人参加(靳高风,:87)。根据学者年对北京、湖北、贵州三省市未成年犯的问卷调查,在名未成年结伙犯罪者中,有42.7%的未成年犯在犯罪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并有明确的支配者(张远煌、姚兵,:-)。而随着如浙江“高楼帮”(邵定美,:18-20)、重庆张波、张涛案(梅传强、赵亮,:95-)、广州“黑龙会”(付强,:24-28)和山西“燕子帮”(张利青,:-)等一些典型青少年涉黑案例的披露,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当前青少年涉黑犯罪问题。
街角青年是青少年犯罪行为的易发群体。我国学者*海把该群体界定为:年龄大多在15-20岁,没有固定的职业和生活来源,长时间浪迹街头,数人聚集在一起;以社区地域关系为连接点,组成小帮派,经常有点小的违法但不犯罪(*海,:43-48)。据此可以看出,传统研究把街角青年罪错行为定位为“错转向罪的边缘,其行为还不构成犯罪”。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青少年赖以生存的宏观社会环境和微观生活情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街角青年犯罪情境、实施手段和危害程度都有了新的变化,需要以新的视角对当前街角青年的犯罪情形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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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回顾与研究方法
(一)文献回顾与创新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一些学者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