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营养支持经常被认为是辅助治疗的作用。在DRG/DIP付费环境下,营养也往往被忽略,而实际上营养对于某些科室的疾病诊断和治疗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肿瘤科、重症医学科、老年科、内分泌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等等。
从诊断上来说,在CHS-DRG1.1版中,营养风险、营养不良属于“并发症或合并症(CC)”,中度、重度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属于“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MCC)”。而这些诊断常常被临床医生忽视,未填写在病案首页中,导致病例不能进入到权重更高的DRG组,也因而不能获得更合理的医保支付。
例如:患者76岁,男,因“反复上腹痛、解黑便2年余”入院。神志清楚,贫血面容。胃镜:胃窦多发溃疡。入院予肠外营养支持、补液、抑酸、止血、补充蛋白、促进胃黏膜修复、补充造血原料等治疗。
《中华临床营养杂志》年12月发表的《营养风险筛查与营养不良诊断标准共识》强调营养风险是疾病名称,有相应的ICD-10编码。营养风险和/或营养不良都应记录在病案首页上。
从治疗上来说,对于需要营养干预的病人,及早地介入对治疗效果是有好处的。营养支持疗虽然花了一部分费用,但带来的临床结局和疗效是巨大的。如果患者的营养跟不上,会导致并发症的发生率随之增加,治疗时间延长,最终住院天数和整个医疗费用增加。比如胃癌病人术后出现胃瘫,假如不及时进行营养干预,最终患者的肺炎发生率增加,也影响到伤口的愈合,这时抗生素、白蛋白的使用和住院时间的延长,会使得整体治疗费用增加。如果处理好营养状况,带来的整体卫生经济效益反而是提高的。
因此在DRG/DIP付费下,应规范临床营养诊疗,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与卫生经济效益;重视营养相关诊断,避免病案首页营养相关诊断漏填,影响DRG分组和医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