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乱象:互助合作社人去钱空事件频发
既然“危机四伏”,互助合作社为什么还会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遍扎根?中央台在采访时了解到,一方面是农村地区农民们日益迫切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却是大机构伸不进手、小组织管不得当的残酷现实。长久以来一直困扰农民的融资、理财问题,究竟有没有解决之道?
尽管“盐城互助社事件”只涉及两千多储户,而且承诺最晚2015年将全部结清,但由此敲响的警钟却波及全国,因为盐城并不是唯一。比如在福建漳州,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同样埋下不小的社会隐患。
漳州龙海市农商银行办公室主任蔡伟铭告诉,早在几年前,类似标会、老鼠会等农民资金合作社在龙海遍地开花,后来经过几番的跑路风波之后,这样的组织倒了一大片,但是至今在个别地方仍然存在:
蔡伟铭:肯定会受影响,他钱没到银行来存,都拿去外面,搞一些项目,其实有的根本就没项目,把这些钱拿去放高利贷,跑路的很多,以前太多了。
我们说白一点,有一些人他根本不符合金融部门的借款要求,他能作为一种集资筹钱的渠道;最主要原因是他的利率高,能够吸引一些闲置资金的人参与标会,变相的高息吸储的一种现象。
而在浙江乐清,类似于“农民资金合作社”的机构也不少。来自乐清后所村的方女士就曾经遭遇互助社连本带利全部泡汤的惨痛经历:
方女士:那时候自己好不容易存了一笔大概5万块钱,亲戚说自己有个渠道可以高回报,每天在我面前说谁投了多少钱,赚了多少钱,后来我就心动了,把5万块钱投进去了,第一个月就拿回了2千,确实挺好的,然后把那2000又投进去了,第二个月开始那个人就拿着钱跑了,不要说利息了,连本都没有了。
江苏盐城也好,福建漳州亦或是浙江乐清,如果我们把这些地方的悲剧放在一起不难看出,之所以引发兑付风险,其实并不是农村合作社在其正规业务流程中出现了不可控的风险,而恰恰是因为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操作导致了资金链的断裂。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在接受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采访时表示,农村互助合作社人去钱空事件的频发主要凸显出两方面问题:
尹中立:第一个问题是管理不规范,即使是为了防范农村基层金融风险,银监会还有相关部门出台了很多*策去规范,但是一直以来因为鞭长莫及天高皇帝远,所以在基层总会存在一些违规和违法现象,事实上就是有少数人恶意去违规甚至犯罪。第二个原因和经济周期有很大关系,经济运行向上的周期过程中,所有行业都能赚钱,大家就喜欢通过高负债方式赚更多的钱。但是每当经济周期下行的时候,它相应的金融风险就会暴露,往往少数企业家还不起钱就会选择走人。
有人说,既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存在这两个明显的漏洞,坚决取缔不是理所应当,现实却并非如此。我们常常讲“存在即合理”,用在这里刚好合适。
据浙江乐清市胜民蔬菜农业合作社社长吴先创介绍,农民有农民的难处,向银行贷款手续繁杂,而且一下子贷不到那么多钱,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所以发起这个合作社也是无奈的出路:
吴先创:预做项目都遇到资金困难,我们手头又没那么多钱,以前都是通过农村合作银行,一个人才给你贷10万块钱,随便做个项目资金投上去就要好几百万,就是针对农村里的资金匮乏这个前提下,我们合作社里的社员融资很困难的时候,成立了资金互助会。
而在河南,农民盖房、娶媳妇、购买大型农机,花费动辄十几万元,资金紧张时打算去银行贷款却非易事。河南南阳社旗县农民老刘的儿子年前办婚事,就在乡农信社吃了闭门羹:
农民老刘:点都在乡里,村里没有,点也不多,办业务取东西也觉得太难,都排着长队,贷款不方便,现在贷款需要的条件比较多,又是抵押又是担保,现在农村又没有房权证,土地又没有实行抵押,贷款就不方便。
银行放贷,能否收回肯定是第一要考虑的因素,所以需要抵押物也无可厚非。但就是这看似无比合理的要求不知要难倒多少庄稼人。河南邓州农民李健对抱怨,即使托关系请客送礼办下来了,实际的利息也快赶上高利贷了。
李健:不好贷,确实不好贷,需要关系的。宁肯去地下借高利贷,一般都是一分二、一分五。
其实说到底,这样那样的农村金融乱象,也许并不是农民群众和农村地区如何融入现代金融体系的问题,而是现代金融体系如何适应“三农”实际需求的问题。